多部委将联合督察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3.12.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2012年将是新能源汽车在25个示范城市三年试点推广工作的最后一年,国家部委在加大推广力度的同时,将开始全面考核实施效果。
上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下一步,国家将25个示范城市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建立奖惩罚措施,对于年度考核不通过的城市,将取消试点城市资格,这也就意味着将失去国家财政补助的资格。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专家王成向记者介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目标,已从原本追求数量,到现在对质量、体系建设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效果将进行全面的评估。
“从目前我们掌握到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政府对于调动地方资源,开展新能源汽车的运营,效果比较显著,如上海、深圳等地早就实现了千辆目标。而有的地方则差强人意。”据王成介绍,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估效果出台奖惩的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差的城市有可能取消补贴。
工信部装备司副司长王富昌上周在广州举行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研讨会”上向记者表示,加快培育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已势在必行。尽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但该行业仍存在整车设计技术亟待提升、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性能存在差距、汽车先进节能技术尚未完全掌握等问题。据他透露,近期,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督导检查组将奔赴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进行督导检查。
截至目前,中国已投入20亿元研发新能源车。“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的终极目标是解决能源、环保问题,并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王成在采访中表示,到2012年底,我国上路的新能源汽车将有望实现1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