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限价房按市价打6~8折 只可买1套

发布时间:2010.05.3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珠江时报记者 王茂浪) 昨天公布的《顺德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征询意见稿)透露,限价房的最高销售价格按地块出让时同一区域、地段、类型商品房平均市场价或同一楼盘其他商品房平均售价的60%~80%为宜。

  套内建筑面积最大90㎡

  “顺德限价房开发建设方式包括集中新建和开发配建,套内建筑面积控制在60~90平方米。”昨天,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人说,集中新建是指政府选取独立地块,设定土地的最低出让价格,并对房屋的最高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由开发商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限价房。

  符合条件者只可购买1套

  “限价房申请人应为未婚个人或已婚夫妻双方。”该负责人说,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未婚个人或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本区户籍。二是未婚个人或夫妻双方人均经济收入符合本区公布的限价房准购经济收入标准。三是未婚个人或夫妻双方在本区人均拥有住房面积符合本区公布的限价房准购居住面积标准。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可不计入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四是未婚个人或夫妻双方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五是未婚个人或夫妻双方没有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累计超过本区公布的面积标准。

  该负责人说,提出申请的未婚个人或夫妻至少一方符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资格,并获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单位推荐购房信函的,可不受上述5条限制。符合条件的未婚个人或夫妻双方只可购买一套限价房。

  明码标价不得收其他费用

  “限价房项目的最高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按照地块公开出让时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商品房平均市场价格或同一楼盘其他商品房平均售价的60%~80%为宜。”该负责人介绍,开发商销售限价房的实际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并应根据不同楼层、不同朝向等因素适当考虑下浮。

  该负责人说,限价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