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试水新能源补贴 电动车商用尚待时日

发布时间:2013.12.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这应是政策试水,国家有望在2~3年内强制推进新能源车。”6月1日,神龙汽车一位高层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当天,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以现金补贴方式鼓励上海、长春等5个城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达6万元,远远高出此前各地政府出台的地方性补贴额度。

  尽管比预计的时间晚出台一天,但这一通知依然令汽车业兴奋。从事纯电动车锂电池制造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78.SH)董秘伍定军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很明显的政策刺激,无论对于整车厂还是电池厂来说都是利好。”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韩镭对本报记者表示:“信号是十分明确的,国家要从方向上制定新能源车的道路。”

  补贴政策出台

  《通知》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电动车动力输出达到的功率)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伍定军解释:“就是说,功率达到20千万时,才能拿到6万元的补贴。”

  具体补贴办法为中央财政将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企业以扣除补贴金额后的价格将汽车销售给个人或租赁企业。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首批试点城市为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有分析认为,这5个城市均依托强大的汽车生产企业,尤其是这些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均有所建树、有所突破。例如,上海的上汽、长春的一汽、深圳的比亚迪、杭州的吉利和众泰等,合肥无疑是奇瑞。可以预见,这5个试点城市依托私人购车补贴政策,能够在新能源汽车量产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产业集群效应。

  根据《通知》内容,四部委大力扶持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均属于电动车范畴,对混合动力轿车仅给予3000元的现金补贴。而在2009年3月推出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中,国家相关部委一度将混合动力车作为中国汽车能源彻底转向纯电动的过渡车型。

  新能源车规模化前景

  奇瑞汽车公司将是合肥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试点的直接受益者。奇瑞汽车总经理助理金弋波对本报记者表示:“这(补贴政策)对我们是一个机遇。”

  但金弋波同时指出:“不要指望马上就怎样,电动车大规模的商业化仍需要假以时日。”客户对电动车的接受程度、充电设施的便利程度,均是电动车商业化的不确定因素。

  而从《通知》中也可看出,国家相关部委并没有放弃传统能源汽车。

  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同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国家限定的油耗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央财政对每辆以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这实际上是把今年购置税调高的一部分钱又退还给消费者了。”国内一家汽车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2009年,国家为刺激汽车消费,推出了购买1.6升以下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2010年,该项政策调整为购置税优惠75%,购买10万元的乘用车约多支付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