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租车-严打酒驾首日 “战果”透露哪些信号

发布时间:2013.12.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8月15日,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对一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当日是公安部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一天。安徽省舒城县公安局调集优势警力,开展整治动员,向司机及群众散发有关宣传单,并在酒店等高发区域和午后、晚间等高发时段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预防交通事故。新华社记者陶明摄

  根据公安部近日的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16日,从媒体报道各地严打酒后驾车首日的“战果”看,顶风违法的酒后驾车者仍有不少。

  据广东媒体报道,15日晚,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在广州、佛山、东莞等各个城市全面展开,广东省交警发现醉酒驾驶78人,拘留78人;而据重庆媒体报道,严打酒后驾车首日,查处酒后驾车76件,暂扣驾驶证76个、机动车105辆,行政拘留12人。这些数据既充分说明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刻不容缓,也证明了让严打酒后驾车成为常态的必要性。

  酒驾处罚四个“一律”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媒体注意到,这四个“一律”均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法定处罚上限。“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4日如是说。他同时称,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

  酒后驾车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佛山租车 佛山豪华商务租车 佛山豪华婚车 佛山包车 www.fs-zuch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