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也“潜伏”着暴利?
新医改实施一年后,一份中国社科院调研报告显示,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1~3月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实地调研显示,基本药物政府招标价格中,包含了60%的给医院或医生个人的返点和回扣空间。(6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按基本药物政策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也纳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内,但这种包含返点在内的基本药物“卫生院采购价(即政府招标价)”,即便实施零差价销售,其“零差”的意义已名存实亡。如此出现的一个结果是,连国家基本药物里面也“潜伏”了药品暴利,这让人难以接受。
近来 ,药品暴利广为民众所关注。湖南湘雅二医院被爆高价销售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出厂价仅15.5元,到医院竟卖到了 213元,利润竟然达到了 1300% 。有专家透露,药品的生产成本仅占药价的不到5% ,药价形成的大部分利润被销售环节所吞噬。对市场上的各种药品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利,人们还容易理解,但是,连基本药物都充斥着暴利,真的很难让人相信。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民众一个最大印象,就是便宜。按照相关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通过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进药品是多少钱就卖给老百姓多少钱。而现在,通过有关部门的调研发现 ,基本药物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零差价”。很多人不禁发出这样的质疑:连基本药物都“潜伏”着暴利,还有什么药品不存在暴利?连基本药物都“潜伏”着暴利,药价能不虚高?
不论是基本药物还是市场上其他药品,如果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暴利,那说明当前药品指导价、招投标价以及招投标等都存在着不小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药价暴利的广泛存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甚至腐败等有着很大的关系。压缩药品的暴利空间,我们还要正视这一问题,寻求解决之道。徐经胜